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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工作的通知

2017-03-28来源: 人事处浏览次数:

   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《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yun@xidian.edu.cn,纸质版的证明材料交至西大楼三区106贠琳红处。

各学院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各位博士后人员:
      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17〕213号),现就2017年度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积极准备申报:
      一、申报时间
      2017年3月30日—4月30日
      二、申报条件
      1.申报人员必须是2017年3月30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统招统分博士后(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职博士后)、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(非在职)或外籍人员。
      2.按国家规定的在站时间(2年)计,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出站者不能申报。
      三、资助标准
      1.统招统分博士后(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职博士后),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;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(非在职)或外籍人员,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;
      2.上述人员在站期间补助不超过两年。
      四、申报程序
      1.个人填写《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并于4月21日前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。
      2.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,经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4月25日前报送至人才招聘科(一式两份、含申请表电子版),电子版汇总后以学院命名并发送至postdoc@xidian.edu.cn。附送材料如下:
      (1)博士后进站审核表(复印件)。
      (2)留学博士需提供我驻外领(使)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、教育部提供的学历(学位)认定证明复印件;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,需要提交该证件复印件;外籍人员需提交外籍护照或专家证复印件。
      (3)辞职(辞聘)人员需提供原人事部门同意辞职(辞聘)的证明。
      (4)转业(复员)军人需提供军官转业证(复员证),或原军队师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同意转业(复员)证明,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(复员)批函。
      五、联系方式
      南校区办公楼411-人事处/人才办-人才招聘科
      联  系  人:李攀
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1891773

附件1: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

信息来源:人事处 http://rsc.xidian.edu.cn/html/postdoctor/news/2017/0327/245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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